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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尉氏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的岗位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一、招考范围、对象具有尉氏户籍(2012年7月11日前的尉氏县户籍)、尉氏籍生源的普
根据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的岗位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

  一、招考范围、对象
  具有尉氏户籍(2012年7月11日前的尉氏县户籍)、尉氏籍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人民政府、尉氏县人民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往届本科委培生;
  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至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尉氏县实验小学。
  (三)报名办法:
  1、2012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经开封市人民政府、尉氏县人民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须提供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面向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招考岗位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干部证明材料应由县委组织部门盖章);
  7、报名时应提交由本人填写的《尉氏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面向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招考岗位的应提交由本人填写的《尉氏县2012年从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人员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由报考者通过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
  8、报考时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信息采集。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招聘计划
  共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60名,其他40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岗位。7月25日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
  (六)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报名参加尉氏县所有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民政部门出具 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8月1日上午8点至下午19点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规划调配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遇小数点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 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 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或复查不合格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材料的形式说明原因。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体检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核、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各用人单位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到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 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聘用的试用期一年,其他受聘人员原则上试用期不低于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注销全供事业编制、取消所有待遇,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尉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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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咨询电话:
  0378-7995660 799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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