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厅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
1、招聘单位:河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2、招聘职位:科研助理、经济管理师、项目咨询师各1人。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hnrs.gov.cn)、河南科技网(www.hnkjt.cn)和相关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2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科技厅人事处备案。
1.报名时间:10月17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5:00)。
2.报名地点与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有关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2)现场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等材料。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
3.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科技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科技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河南科技厅网站公示。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测验,主要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科技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科技厅人事处: 0371-65908054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附件:1、河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省科技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河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聘单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 人数 | 条件要求 |
自收自支事业 | 科研助理 | 专业技术 | 1 | 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经验。 |
经济管理师 | 专业技术 | 1 | 财经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管理学学士以上学位,25周岁以下。 | |
项目咨询师 | 专业技术 | 1 | 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咨询服务能力。 |
1、报名联系方式:0371-67579808;
2、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翠竹街6号1号楼A座四楼。
附件2:
河南省科技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序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籍 贯 | 民 族 | 政治 面貌 | ||||
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学习及工作简历 | ||||||
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报考单位及专业岗位 | ||||||
格审查 意见 |
注:1、本表一式3份。2、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他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字迹要工整。3、每份表格贴1张照片,照片上写上报考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