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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卢氏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卢氏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事部《事业单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卢氏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三人[2005]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统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格考试考察选人程序,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招聘到工作岗位上来。

二、报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用122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一。

三、报考的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4、截止2011年12月8日,具有三年以上卢氏县常住户籍;

5、截止2011年12月8日,在卢氏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6、截止2011年12月8日,由我县县委组织部招募,在卢氏县服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8、年龄为18-35周岁(1993年元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

9、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10、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1年12月8日---12月19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8日至13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2:00和下午15:00-17:00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6张。留学回国人员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

"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干部还须提供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报名时,应聘者填写《2011年卢氏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2份。

4.有关说明:各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必须达到3:1的比例,不够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拟招名额。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1年12月20日-21日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拟定于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进行,上午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20-12:2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1、在卢氏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总分加10分(折合前)。

2、截止2011年12月8日前在卢氏县农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总分加10分(折合前)。

3、截止2011年12月8日前在卢氏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总分加10分(折合前)。

4、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证件,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的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供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和证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考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加分)X50%。

(三)面试(2012年1月7日)

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2012年2月3日---2月6日)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1:1.2(如遇小数点按四舍五入计算)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列入体检对象范围。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2012年2月7日---2月13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应聘者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适当途径公示7天。通过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7872814、7870062、7876397。

(三)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附件:1、2011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2011年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类别

卢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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