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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信阳市招聘乡镇(办事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河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中央和省委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励农村(社区)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干事热情,根据
河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中央和省委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励农村(社区)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干事热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29名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用人单位、职位名称等详见《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代码表》(附件1)。   二、报考对象   我市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0月31日连续任职满5年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5、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处理复杂问题和综合协调能力强;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50周岁以下(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办事处)党委(党工委)、政府以上机关形成书面文字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县区委组织部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10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符合加分条件的奖励材料(均附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及jpg格式电子照片(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并以附件3中所填"报名序号"命名),到所在乡镇(办事处)党政办报名,填写《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2份,由乡镇(办事处)在信阳党员教育服务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打印)。乡镇(办事处)党委(党工委)于10月27日下午5:00前将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审查表》和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盖章)等上报至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综合分析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按照拟招聘职位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后,填写《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连同《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附件2)、照片(含电子照片)、奖励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逐级加盖审查单位公章)一并于11月1日下午5:00前报市委组织部。   通过审查的推荐报考人员,由市人事考试机构核制准考证,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统一到市委组织部领取并发放。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内容侧重于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农业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9:00至11:00。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和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等内容。   笔试地点及具体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二)奖励加分   受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15分。   受表彰的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受表彰的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5分。   受到多次表彰,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县(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在其所在的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分别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形成是否聘用的建议,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发文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   附件:   1、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代码表   2、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   3、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4、信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中 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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