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组织实施范围的函》(鄂职改办函[2017]10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组织实施范围的函》(鄂职改办函[2017]1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经市职改办同意,现将开展2017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人才科学评价为主旨,统筹全市人事考试系统的考试资源,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顺利开展。

二、对象和内容

(一)测试对象:凡符合省(市)职改办有关规定,拟参加2017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未在近三年内获得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二)测试内容: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教育理念、教学理论水平和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的能力。(见附件1:《湖北省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三、形式和时间

(一)测试形式: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设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级,每个层级分正高级、高级和一级教师三个级别,不分具体专业,考试科目为一科,成绩三年有效(含当年)。

(二)测试时间: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9日,笔试时间为6月10日上午9:00-11:00。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范围。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中小学一级教师水测由市职改办和市人事考试院组织测试。

(二)组织命题。按照上述范围,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见附件1)全省统一组织命题。

(三)报名办法和考务安排

1、报名办法: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均实行网上报名。

(1)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提供报名平台,申报人员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srsksy.cn)的网上报名栏目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照片,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内报名表格。

(2)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在襄阳人事考试网(www.xyrsks.cn)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襄阳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襄阳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中级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20K左右,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下载打印报名表。

(3)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将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到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在市人事考试院现场缴费,报考高级水平能力测试的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缴费确认。县(市)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可将报名表、照片等交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2、考务安排。经缴费确认的申报人员,请于考前一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全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管理,在省、市职改办统一领导下,由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四)阅卷工作。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水平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考试院会同市职改办实行封闭阅卷。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水平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由省人事考试院会同省职改办组织阅卷。

(五)合格划线。按省职改办有关要求,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合格人员名单由省人事考试院划定报省职改办审核后,发至市职改办、市人事考试院进行网上公示。

(六)发放证书。测试合格者,高级水平能力测试通过比例和测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省人事考试院验印发放合格证。中级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率由市职改办划定,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制发、验证合格证书。合格证书三年内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效(含当年)。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是人才评价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同时牵涉到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人事考试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正高、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中级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50元/人。

附件1:《湖北省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试行)》

附件2:湖北省 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

附件1

湖北省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人员

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试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