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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湖北省大冶市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简章为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适应大冶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急

湖北省大冶市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适应大冶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63名(具体选聘专业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大冶市现有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不在此次选聘急需专业人才之列。

三、选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选聘免笔试,采取面试和考察的形式进行。

(一)查询岗位

应聘人员请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1、大冶市人民政府网( www.hbdaye.gov.cn);

2、大冶党建网(www.hbdydj.com);

3、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

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为此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6月16日。应聘人员请于6月16日前登陆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点击"湖北省大冶市铜都英才引进计划公告",选择《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简章》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应聘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714-3162506。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验证功能(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业(执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现场答辩方式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如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1.2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专业选聘人数。对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由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体检结束后,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举报调查不属实的,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证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管理

本次选聘的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一经聘用,首次聘用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其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进编手续。其中,硕士研究生转正后享受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人员的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转正后享受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人员的工资待遇。

公开选聘的非大冶籍急需专业人才,在大冶市城区无住房的,连续三年享受急需紧缺人才住房补贴,每年5000元。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选聘工作在大冶市"铜都英才"引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大冶市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违反选聘规定,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4-3162506

监督电话:0714-8764251

附件:《湖北省大冶市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计划表》

大冶市"铜都英才" 引进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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