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1河南三门峡卢氏县事业单位招聘122名人员公示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进一步充实卢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卢氏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事部《事业
为进一步充实卢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卢氏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三人[2005]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统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格考试考察选人程序,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人才,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人才招聘到工作岗位上来。   二、报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用122名,具体招聘计划见推荐。   三、报考的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 报考的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4、截止2011年12月8日,具有三年以上卢氏县常住户籍;   5、截止2011年12月8日,在卢氏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6、截止2011年12月8日,由我县县委组织部招募,在卢氏县服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8、年龄为18-35周岁(1993年元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   9、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10、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