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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社会监督员10人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中共郸城县委 郸城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郸城县落实"只开一次会、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扇门"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审批服务大便民工作实施方案》(郸发〔2019〕1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中共郸城县委 郸城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郸城县落实"只开一次会、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扇门"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审批服务大便民工作实施方案》(郸发〔2019〕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的通知》(豫大数据〔2020〕22号)文件要求,客观公正地收集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监督员10名,凡符合下述基本条件,自愿承担监督员义务的郸城县常住居民,均可报名申请参加。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二)善于调查研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实事求是,自愿担任,自觉执行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年龄在22-65周岁之间,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离岗退休人员或有组织人事及监督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向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自己或他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服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参加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获取监督工作有关的资料,了解各窗口单位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

(二)义务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2、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组织下,每季度对政务服务中心个窗口单位进行服务对象及内部员工满意度调查,认真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作出反馈,每年不少于4次,反馈可以当面、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3、按要求参加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

三、聘任程序

(一)监督员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或建议提名产生。

(二)由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大数据管理局进行审查、颁发聘书及工作证,并对外公布。

(三)监督员每届聘期两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聘。

(四)聘期内,监督员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或者不适应履行职责的,可以提前解聘。

2020年6月15日前,凡自愿义务担任社会监督员者,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预报名。联系电话:15838601658 电子邮箱: 15838601658@139.com

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确定监督员名单,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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