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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50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50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的规定,我中心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以林业和园林建设工程管理为重点,承接局部门预算、固定资产投资等市财政资金项目,承担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主、项目管理职责,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具体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管理岗1名,专业技术岗4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附件1),计算年龄、任职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月。

 (三)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未经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未能通过资格确认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6、身体健康。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到12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或邮递方式报名,请把所需材料交至广州市东风东路585号五楼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综合部,邮编:510050,联系电话:020-83835023。另外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gzlyyljszx@163.com。

 (三)报名材料(所有材料纸张用A4纸规格)包括: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及3张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由国家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最迟于面试前提交)、户口薄、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原件审核完毕后,需提交复印件。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招考单位以电话(或短信)通知通过初审者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接到电话或信息两天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明确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计划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以上(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招聘岗位。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2、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www.gzlyyl.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对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在相关网站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社会在职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聘。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www.gzlyyl.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待遇

 聘用人员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八、有关问题说明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3835023,监督电话:8383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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