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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友谊中学引进高层次教师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了满足推行新课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争创特色名校的需要,广安友谊中学拟面向全国引进7名高层次教师。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广

为了满足推行新课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争创特色名校的需要,广安友谊中学拟面向全国引进7名高层次教师。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广委发[2008]30号)的规定,现将广安友谊中学引进高层次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a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d028.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广安教育网www.gaedu.gov.cn 网上发布):

所有岗位均为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编制。

一、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

二、对象和资格

(一)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应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8月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凡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二) 报名地点:广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262333397。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持《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招考教师报名表》(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教育网下载后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仅限于在职教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个人业绩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市内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者,须征得任职学校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报名者只可填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查: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个人相关材料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友谊中学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教育网公布,报名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名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⑴引进高层次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由引进高层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情况组成学科评委组,每个评委组由7人组成。

⑵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教育网公告。

⑶面试者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并根据引进高层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课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即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者讲课结束后评委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余下5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应聘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实行现场亮分。

⑷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广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同意,可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具体事宜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教育网)公告。
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由广安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同意,可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间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和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填写《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一式四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

八、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引进工作能顺利进行,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安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考聘工作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 0826-2393328(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26-2333602(广安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一:岗位及条件

附件二:广安市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局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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