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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8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本方案。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河源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是经河源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河源市林业局的正科级
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河源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是经河源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河源市林业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河源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主要职责为执行林业植物检疫、防治执法,承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灾情调查、监测和预测预报,以及大面积爆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紧急除治、危险性病虫害的封锁、扑灭、控制等工作。 (二)河源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是经是经河源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河源市林业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河源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责是参加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林业科技推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林业重点推广项目计划;负责市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生态建设;负责市属林场基本建设、产业发展、专项贷款等项目的立项申报、咨询、论证等服务工作;接受委托制定全市林业公路养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参与编制林业公路改造、维修计划和下达年度林业公路养护补助计划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
河源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河源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管理岗位十级职员2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植物保护、园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工程等专业。
(二)岗位职责。从事林业专业技术指导,负责植物检疫、防治执法、市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生态建设。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22日。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林业局人事科(河源市穗香街5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位报名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笔试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3.面试。 面试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河源市林业局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河源市林业局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立即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78595。
八、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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