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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聘用人才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广州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大学城、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广州亚运城及市属亚运场馆、广州市规划展览中心、广州民兵训练基地、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广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广州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大学城、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广州亚运城及市属亚运场馆、广州市规划展览中心、广州民兵训练基地、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广州市监狱、增城市中心医院、广州医学院新造校区、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新馆二期工程、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档案库房二期(花都)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市委、市政府交付的其他工程建设任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18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201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薪资待遇   以上人员通过考试和考察后,我办将以劳动合同聘用,享受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薪资待遇。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素养,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个别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1-2岁;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验的,报考者必需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4、30岁(含)以下的应聘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至40岁(含)的应聘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同时获得国家承认的继续教育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上的应聘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5、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知识储备以及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   6、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文件);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12年6月24日(星期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网上交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可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人。缴费时间截止至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下午17:0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17: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写作能力,成绩采取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从2012年7月6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5、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应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优选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对象在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需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参加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亲笔手写自荐信(用A4纸手写,2000字以内,具体内容包括个人简介、报考理由、个人职业发展方向等)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工作总结、发表文章等);   (2)其他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亲笔手写自荐信(用A4纸手写,2000字以内,具体内容包括个人简介、报考理由、个人职业发展方向等)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工作总结、发表文章等)。   资格复审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的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4、面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   面试人员原则上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1优选进入复试。复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合格的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复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1名进行复试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队精神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人选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本次的公开招聘。   七、公示   根据复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劳动合同聘用手续,执行试用期。   八、相关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将对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投诉电话:22905661。对本次招聘工作如有任何意见,可向该室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2905621。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201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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