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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现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现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4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如下:
招考岗位招考人数性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
文秘1不限35岁以下中文或法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佛山市户籍,从事文秘工作3年以上
会计1不限35岁以下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佛山市户籍,助理会计师职称,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货运行业管理员1不限35岁以下物流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佛山市户籍,3年以上工作经验
汽维行业管理员1不限35岁以下汽车相关专业或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佛山市户籍,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工作3年以上
有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2年2月29日截止。 二、招考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基本程序是: (一)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3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南海区桂城南新2路65号3楼)。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①《报名审批表》(附件1)(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一式两份。 ②个人简历一份,学历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③单位出具的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同意报考的证明。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三)资格审查 由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笔试通知书,确定考试时间。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由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社局网站或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不够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社局网站或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分值加权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人事部门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如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六)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后,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如拟招聘岗位出现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的人员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考核的人选(入选者须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合格)。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海区人社局网站或南海人才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联系人:谢辉 联系电话:0757-86391117 传真电话:0757-8632439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二路65号(邮编:528200) 2012年4月5日 报名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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