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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跆拳道教练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跆拳道教练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拟向社会招聘一名跆拳道教练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一、招聘岗位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跆拳道教练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拟向社会招聘一名跆拳道教练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一个跆拳道教练岗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广东省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丰富跆拳道教学经验。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政治觉悟高,热爱体育事业,有吃苦耐劳精神。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中山路12号,联系电话: 82826380

3、报名要求:提供本人的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所获比赛成绩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考试、体检、考核

1、笔试(40分):本项目应知、应会选择题100条试题(包括体育法等相关知识)

2、面试(20分):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试教(40分)

4、笔试、面试答辩及试教成绩按4:2:4 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

5、体检: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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