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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委党校2013-2014年度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中共广元市委党校招贤引智2013-2014年度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岗位名称所需专业数量需求对引进人才的要求学位学历年龄其他要求教师中国哲学1硕(博)士研究生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招贤引智
2013-2014年度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


岗位名称所需专业数量需求对引进人才的要求
学位学历年龄其他要求
教师中国哲学1硕(博)士研究生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硕(博)士研究生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
中外政治制度1硕(博)士研究生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1硕(博)士研究生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1硕(博)士研究生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
行政管理2硕(博)士研究生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硕(博)士研究生以上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

美丽校园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广元市社会主义学院)地处广元市东坝雪峰教育园区,占地46.9亩,建筑面13898.78㎡,是广元市委、市政府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统一战线人士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是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广元党政领导干部、党外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主渠道、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重要基地、政府决策咨询思想库。现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利明同志兼任广元行政学院院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冯磊同志兼任广元市委党校校长,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梁大忠同志兼任广元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仲举同志任常务副校(院)长。
校院内设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培训科、图书馆、继续教育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行政管理科、社会主义理论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统一战线理论教研部,人员编制95人,现有专兼职教师28名,其中;研究生9名,高级讲师10名。
校院认真贯彻落实"三条例一纲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稳步提升科研水平,积极开发和创新教学新模块,构建了"干部培训为主、多元培训并举"的立体办学新格局。"十二五"期间,校院将全面围绕广元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发展战略,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川北创一流、全省争先进"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快推进校院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建设"区域一流市级党校" 的发展目标。

相关待遇参考: 广元市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
(摘要)

※ 根据广元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实施资源转化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引进广元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研究生(含海外研究生)。
※ 引进研究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虑引进对象的业务素质、潜在能力,也要注重其政治表现和道德情操。
※ 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 35岁以下(含35岁),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 40岁以下(含40岁)。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 引进研究生主要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以招聘等形式接纳。
※ 引进研究生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同级财政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先由财政部门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依照合同约定分两次发给引进的研究生本人。在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2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800元的"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位奖"。
(二)对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研究生,解决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
(三)引进的新参加工作的研究生,根据学历分别确定为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破格晋升职务条件的,经考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可破格晋升职务。
(五)引进到科研、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的研究生,其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予以聘任。
(六)引进研究生的配偶愿意来广元工作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落实其工作单位,协调解决好住房、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七)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在学术技术岗位工作并有课题研究的,可以每年有一次在国内从事学术交流、调查研究、考察学习的机会,用人单位提供经费和条件。
(九)企业引进的研究生,可以实行以管理、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薪酬方式。
(十)对引进到我市重大产业、高科技龙头企业工作,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先征后返。
※ 引进研究生的考核与管理:
(一)所有引进研究生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并将合同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在服务期内,引进研究生一般不得申请调离广元,若须离开的,需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并按服务年限比例退回安家费。
(三)引进研究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各用人单位在确定引进职位时,应根据引进职位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引进的研究生担任部门领导职务的,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本市行政区域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
具有用人自主权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引进研究生时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研究生享受的实际待遇可以有更多优惠。
※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www.id028.net www.id028.cn

招聘时间:2013年12月16日09点00分
招聘地点:就业指导中心附楼0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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