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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11年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11年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考条件
(一)报考岗位具体见《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年龄的计算:
2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24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5月24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5月24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5月24日后出生。
7、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注:资格条件中的"江门市户口"指江门市下辖"四市三区","江门市区户口"指下辖三区。)
(三)招聘对象招聘对象分为"2011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2011年毕业生"是指2011年暑期毕业(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2010年底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提前修满学分,于2010年年底或2011年上半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2011年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2011年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
二、招聘程序(一)区人事局发布公告;
(二)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三)按网上指引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
(四)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六)择优选拔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区人事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试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信息查询及报名表打印考生自公告之日起,可登录"江门市蓬江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pjrs.gov.cn)查询报名有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规定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张贴个人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送交招聘单位审核。
特别提示: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确定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资格的要求,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2、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报名,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将不再对专业进行解释。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请在报名审核前向招考单位咨询清楚!审核期间如有问题,可直接咨询蓬江区人事局。咨询电话:0750-3230535。
(二)报名审核及准考证发放审核时间:5月23-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审核地点:详见《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审核地点安排表》(附件3)。
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内,持以下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审核:
1、2011年应届毕业生: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和已经填写的《报名表》1份(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和已经填写的《报名表》1份(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所有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红底电子相片,并以身份证命名。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需在相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印章)。
四、组织考试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C类。
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或护理学等医学综合知识。
注:所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蓬江区人事局划定。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笔试地点:请各位考生在5月25日后登录江门市蓬江区人才网(http://www.pjrs.gov.cn/),查询考场的具体地点和试室分布情况。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依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后组织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查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单位按照要求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送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填报资料与事实不符或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复查无误后,在"江门市蓬江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pjrs.gov.cn/)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试用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管理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九、本公告由江门市蓬江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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