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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局公开增补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公开增补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增补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
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公开增补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增补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招考的城管协管员为合同聘用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涪城区城市管理局管辖区内市容市貌秩序、违法建设查处、环境卫生等方面执法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行为。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城管工作。 3、男性,年龄20至35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前、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身高在1.70米以上。 6、具有特长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城管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绵阳市涪城区御苑巷12号1楼)。 报名人员持户口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2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领取准考证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绵阳市涪城区御苑巷12号1楼)。 四、招考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热点、基本常识等)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据考试总成绩,取前6名(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按实际支付费用由考生自负。 五、聘用培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进入试用期。拟聘对象按要求接受岗前业务培训并完成学习任务。 六、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执行本单位现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与涪城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 (二)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休假、医疗待遇。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2390251 监督电话:2401689
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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