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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业务办理指引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关于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业务办理指引的通知来源: 市政务办 发布时间: 2016-04-11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保护视力色:市工信委、教育局、科创委、文广新局、食药监局

关于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业务办理指引的通知
来源: 市政务办 发布时间: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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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教育局、科创委、文广新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金融局、协作办、广州海关(一照一码业务)、档案局、城管委、安监局、农业局、港务局、商务委业务已实施综合受理模式并对外提供服务。

4月18日,市民政局、质监局业务开始实施综合受理模式。

4月25日,市交委、卫计委、人社局业务开始实施综合受理模式。

需办理以上部门业务,请前往三楼南厅取综合受理号、综合咨询号或统一出件号办理相关业务;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和医疗器械备案申报、驻穗机构年度报告及缴纳会员年费等专窗业务,请取相应的专窗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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