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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钦州市选调生考试面试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一)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张启林等72名考生为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915室),可乘坐8、22路公交车到东升街市行政信息中心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2013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
  4.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5.服务基层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证明;
  6.经服务单位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无需提供)。开具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乘风大道市职教中心内),可乘2、6、23路公共汽车到钦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站到达。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5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放弃面试处理。
  (四)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须于面试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招录机关提供书面申请;未提供申请的,视为恶意放弃,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宇瓦
  联系电话:0777-3688126 13877721574
  附件:钦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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