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为加强公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公路管理部门具体用人需求,制定本简章。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
为加强公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公路管理部门具体用人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2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和广西公路技工学校。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应届毕业生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按照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并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广西公路管理局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2115850。应聘者可直接从广西人才网或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23日(双休日除外)。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九条执行。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计6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的掌握、运用能力)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查询个人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一般为7~9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的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4、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职工代表组成。每个考场均设一名监督员。
5、招聘岗位上没有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相同岗位要求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调剂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材料报我局招聘领导小组。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5)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相同岗位要求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最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我局统一组织到县(市、区)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监督电话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单位的聘用文件和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被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应聘我区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2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和广西公路技工学校。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应届毕业生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按照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并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广西公路管理局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2115850。应聘者可直接从广西人才网或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23日(双休日除外)。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九条执行。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计6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的掌握、运用能力)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查询个人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一般为7~9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的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4、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职工代表组成。每个考场均设一名监督员。
5、招聘岗位上没有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相同岗位要求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调剂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材料报我局招聘领导小组。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5)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相同岗位要求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最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我局统一组织到县(市、区)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监督电话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单位的聘用文件和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被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应聘我区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招聘
人员
考核
工作
公路
管理
单位
岗位
成绩
广西
管理局
资格
自治区
考生
考试
笔试
工作人员
人选
综合
自治
公司面试怎么自我介绍
少儿培训英语哪里好
深圳语文培训机构排名
面试中说自己的缺点
没有工作经验怎么面试
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学校区别
科目一试卷全部
计算机考研试卷用什么编程语言
招聘会面试自我介绍
如何拒绝公司的面试邀请
人才中心档案
南昌人才培养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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