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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政府2016年 公开招聘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县消防力量建设,组建一支满足灭火救援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县消防力量建设,组建一支满足灭火救援、执勤战备的消防队伍,全面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现将吴堡县人民政府201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经县政府批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协调配合。所有参加招聘的人员必须参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共同组织的驾车路考、体检与政审等程序,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吴堡县户籍(2016年1月1日前落户) ,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驾驶员为B2照及以上者,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退伍军人优先、有消防车驾驶经验者优先、有维修车辆经验者优先; 3、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无传染病; 4、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 (二)不予录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2、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 3、组织、参加反革命集团和其他非法组织; 4、组织或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传销、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的; 5、向非法组织或国外、境外人员泄漏党、国家和军队的机密以及提供、出卖情报的,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亲友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6、练习支持"法轮功",笃信宗教、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7、被判处过徒刑、拘役、管制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8、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收容审查过,或者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9、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中,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以及有严重问题尚未查清结论,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或有包庇、报复行为的; 10、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被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或有包庇、报复行为的; 11、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6月12日-6月19日) 在吴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bu.gov.cn/)和公告栏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联 系 人:薛峰 3、报名地点:吴堡县人力资源市场 4、资格审核 应聘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车管所提供的驾驶员信息表、吴堡县2016年招聘聘用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三)路考(6月25日-6月26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路考,按照路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6名拟聘人员参加体检。 (四)体检(6月27日) 体检设在县医院,对指定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有身心不健康,有遗传疾病史,有传染病,身高在1.65米以下等不适合在消防队伍工作的,一律不予聘用。 (五)政治审核(6月28日)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查。 (六)岗位递补(6月29-6月30日) 对体检、政审中出现的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路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相同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7月1日-7月5日) 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并合格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的工资待遇、经费等由财政全额负担。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参加工伤保险,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参加人身意外险。 (二)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的工资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按月发放。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每月工资为2500元(其中的500元作为绩效工资)。经县公安消防大队考核后提出绩效工资发放意见,由劳务派遣机构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最高不超1000元。根据日常管理与考核情况,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提出发放意见,由劳务派遣机构每半年发放一次。 五、聘用期限 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者可续签。 六、合同解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由劳务派遣机构解除聘用制消防员的聘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五)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 (六)在队期间有饮酒和赌博行为的; (七)招收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 (九)听到出动信号后,行动不迅速,以致贻误战机或无故不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行动的; (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十一)在灭火和抢险救援行动中,拒不执行命令或临阵脱逃的; (十二)在灭火、抢险救援行动中,趁火打劫,盗取财务的; (十三)搞小团体、散步不良言论,严重影响队伍团结稳定的; (十四)不请假外出或逾假不归的; (十五)泄漏单位机密,情节严重的; (十六)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十七)参加邪教组织或散布歪理邪说的; (十八)违反《保密管理规定》和《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 七、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等相关规定对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进行管理使用。 (二)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军事化管理,每周轮休2天,比例控制在本单位人员的15%,轮休超过20天不得享受年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 (三)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上岗前由吴堡县消防大队实施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组织实施,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吕亚伟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王成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慕建荣、县监察局局长张绍峰担任,成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县医院、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抽调人员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尚耀飞担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消防车驾驶员 工作领导小组(借章)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吴堡县2016年招聘聘用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照片
性 别 年 龄 
政治面貌 民 族 
婚姻状况 文化程度 驾驶照等级 
籍 贯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身 高(cm) 
头 围(cm) 胸 围(cm) 
腰 围(cm) 鞋 号(cm) 
本人简历

备注:联系电话必须为报考人有效电话,确保24小时开机,方便工作人员及时通知考试事宜,如有关机、无法接通等状态,视为放弃考核。 附件:吴堡县2016年招聘聘用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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