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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椒县房重局2013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切实加强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稳步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
为切实加强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稳步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招聘房重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编外招聘。 (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三)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在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经县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本县范围内享受财政拨款经费的在聘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要求 (一)财务会计 4人(男女各2名),专业要求:财务会计(需提供会计证)。 (二)文秘2人(男女各1名),专业要求:文秘或中文类专业。 (三)业务人员 4人(男女各2名),专业不限。 五、招聘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2013年11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12月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全椒县房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全椒大酒店院内)三楼人秘股,联系电话:0550-5222111。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考财务人员需提供会计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5张,县内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批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 3、报考人员需填写《全椒县2013年度房重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每科考试费用45元,两科合计90元。 5、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明确并且相对固定,确保联络畅通。 6、报考人员于2013年12月13日携身份证到房重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方式 (一)考试形式:笔试及计算机操作。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报考财务人员:会计基础、实务,经济法;报考文秘及业务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 笔试试卷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计算机操作:考核计算机操作能力及办公自动化,分值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分值计算:笔试占70%,计算机操作占30%。 (三)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入围人员公告:2013年12月22日公告入围人员名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设最低分数为60分。入围人数不足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相应减少聘用人数。考试分数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又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历、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的,以年龄小的优先。 七、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修订后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操作规程执行。 (二)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交纳体检费。 (五)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复检仅限1次)。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县房重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县房重局牵头,人社局参加,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三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参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或者5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可以在本次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 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参照《全椒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政[2013]48号)执行。实行年度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把考核结果做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依据。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50-5011485(县纪委信访举报中心) 0550-5222111(县房重局) 0550-5039258(县人社局) (二)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聘用程序中需公示的内容将在县政府、县房重局、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 十、待遇 (一)工资待遇 聘用后按房重局现有招聘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标准执行(重点工程岗位除外)。 (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聘用期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所交纳部分由房重局解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从月薪中扣除。凡办理解聘、辞聘手续的,从下月起,停止缴纳各项费用。 十一、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全椒县房重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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