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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委区府办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按照《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选聘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宝人﹝2017﹞66号)组织博士选聘,现将面试、实习、考察、体检等考核结果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李琳,女,1988年
按照《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选聘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宝人﹝2017﹞66号)组织博士选聘,现将面试、实习、考察、体检等考核结果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李琳,女,1988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拟聘为宝安区信息中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委区府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委区府办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宝安区委区府办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宝安区委组部的审核结果为准。(宝安区委区府办联系地址:宝安中心区创业一路区政府办公楼860房,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9996022,传真:2999826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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