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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安徽省繁昌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2012年度安徽省繁昌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
2012年度安徽省繁昌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县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2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组织方式 2012年繁昌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年龄、专业要求详见附表。其中,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系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2012年繁昌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2年5 月21 日-- 5月25 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残联五楼会议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右前方),5月31日、6月1日在县人社局六楼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批准,可放宽到2:1开考。对于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 试 统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和写作。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各岗位所需求的专业知识,分别如下: 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投资服务中心财会类专业:会计基础、会计实务、统计学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规划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城市规划及建筑类专业: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区域规划、建筑学(含工民建)、园林景观等知识。 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财会类专业:会计基础、会计实务、统计学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委宣传部繁昌报社汉语言文学及新闻学类专业:新闻采编专业理论知识、新闻写作基础知识。 县农委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动物医学类专业:兽医微生物学及动物免疫学基本知识、动物传染病学及流行病学基本知识、动物疫病临床诊断基本知识、动物寄生虫病学基本知识、兽医病理学基本知识。 县水务局峨溪河排灌站水利工程类专业:水利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水利水电专业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财会类专业:会计基础、会计实务、统计学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会计基础知识、劳动与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等。 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中文类专业:《申论》。 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法律类专业:法理学、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类专业:市政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园林设计类专业:园林绿化、园林景观设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筑电气类专业:电气与信息技术基础、供电施工、电气照明、建筑电气施工组织与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分局土木工程类专业:房屋建筑基础知识、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财会类专业:会计基础、会计实务、统计学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法律类专业:法理学、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城建档案馆财会类专业:会计基础、会计实务、统计学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国土局基层国土所中文类专业:《申论》。 县国土局基层国土所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科学技术基础、计算机理论知识及计算机操作(上机考试)。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科学类专业: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环保法律法规。 县市容局环卫所中文及文秘类专业:《申论》。 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财会及经济类专业:审计专业知识、会计知识、财务管理。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日上午8:3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知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沟通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县农委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验室操作能力,如该单位参加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公告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须 在繁昌县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垂询电话:0553-7872542、7865005 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2503(县监察局) 附件:2012年繁昌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上网计划表 http://www.fcld.gov.cn/Files/adminfiles/C4A9AFBC83FB3CDC/2012部分事业单位招聘.rar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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