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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阜平县职教中心教师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阜平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关于选聘阜平县职教中心教师的公告阜平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关于选聘阜平县职教中心教师的公告经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报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阜平县职教中心现公开选聘教师12名。
阜平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关于选聘阜平县职教中心教师的公告

阜平县选教师领导小组

关于选聘阜平县职教中心教师的公告

  经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报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阜平县职教中心现公开选聘教师12名。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科学、遵纪守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愿为我县职业教育做出贡献;

  (三)具有较高的学识和理论水平,能胜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四)应届和往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二批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硕士生、博士生可不限专业直接聘用,如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可安排家属工作;

  (五)应聘者年龄:本科一、二批毕业生限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限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限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后2年内应考取教师资格证书,2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自动解聘。其中毕业证所标专业、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与《岗位信息表》所列专业有一符合即可。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附表:选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资格条件

  三、选聘方法、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说课、体检、考核、公示、择优审批录用。

  四、 待遇

  合格应聘人员,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保人社发【2011】70号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服务期5年,服务期满方可流动。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 1月12日

  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房间)。

  报名时带以下材料:

  1.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应聘志愿,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2.需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需持单位证明信。

  3.报名费100元。

  4.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具体情况请咨询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312-7892152、0312-7221379

阜平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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