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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盐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盐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盐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为乡镇卫生院公
盐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盐山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沧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计划50名,其中: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27名;护理、护理学专业12名;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6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5名。(详细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下方附件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201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1、临床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

  2、医技岗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其以上资格的专科毕业生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

  3、护理岗位: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

  4、在我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2周年以上的医药卫生类人员和在我县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省统招的执业医师(是指在本县服务期满的省统招执业医师)、"大学生村医"、"三支一扶"人员,学历可以放宽到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学历(专业指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13年12 月30日- 12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在盐山县卫生局二楼(盐山县西外环红绿灯路口南盐山县城乡卫生服务中心二楼)现场报名。

  2、职位选择及报名:在报名期内,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初审合格后,按专业类别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本人档案或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证明;

  (5)有工作经历的,由单位出具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一份;

  (6)2014年应届毕业生除提供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及学生证;

  (7)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蓝底照片5张;

  (8)《盐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下方附件附表二)两份;

  (9)报名考务费100元。

  特别说明:各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为1:3。如低于1:3的比例,按1:3的比例递减招聘计划,达到比例要求。

  3、领取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 1 月 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盐山县卫生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范围:不制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占考试成绩的30%;《岗位专业知识》占考试成绩的70%。

  3、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示及核查: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山县卫生局进行公示。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日之内向招聘办(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交《盐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县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核查,核查范围仅限考生试卷卷面核分、统分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有漏判、漏加分现象。经核查,成绩确实有误的,由招聘办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更正并公示。

  (三)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执业资格、全日制学历、在职教育学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执业资格、全日制学历、在职教育学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盐山县卫生局共同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执业资格、全日制学历、在职教育学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山县卫生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众提出异议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执业资格、全日制学历、在职教育学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内,受聘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岗位调整、调动、异地执业和擅自离岗。

  五、监督工作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透明,由县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有关事项

  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意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17-6221778转8309

  县卫生局咨询电话:0317-6213034

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山县卫生局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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