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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举措”搭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法律援助联动平台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我市"四举措"搭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法律援助联动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根据省人社厅、司法厅统一部署,我市人社、司法两部门迅速行动,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工作措施,搭建劳

我市"四举措"搭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法律援助联动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根据省人社厅、司法厅统一部署,我市人社、司法两部门迅速行动,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工作措施,搭建劳动保障执法与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形成行政维权和司法维权的合力,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利益诉求。
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成立"池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工作站",工作站由劳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律师组成,作为协作联动工作平台。
二是对接维权通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现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克扣、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等行为的,可引导当事人到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受咨询和实施援助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明显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可引导农民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报。
三是强化办案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案过程中,需要法律援助机构配合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在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批准,需要调阅、复印有关检查记录、调查笔录等资料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给予支持。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人社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对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重要信息,及时互相通报,并开展经常性多形式合作,共同开展对农民工权益维护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针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等,提出对策建议和解决措施。(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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