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切实加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缓解我市大学生就业压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
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切实加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缓解我市大学生就业压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14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12号)精神,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我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本次选拔招聘坚持适应乡镇机构改革、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公开公平、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设置 1、本次招聘总指标为1000名。 2、本次招聘岗位共设置8类:(1)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招聘450名;(2)基层旅游单位岗位招聘30名;(3)乡镇卫生院岗位招聘100名;(4)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招聘40名;(5)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6)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7)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8)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招聘8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指标与全省岗位对应表》。 3、各县(区)招聘岗位的具体指标,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县(区)报名人数和编制情况在笔试一周前分解下达,若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一定比例,市上将按照报名人数统一调剂确定。 三、招聘对象 报名参加全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项目和2012年民生实事就业工程考试的我市生源考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放宽至外市生源。 四、报名办法 报考全省"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和民生实事项目的考生,于5月26日-5月31日在各县区人社局同时报考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岗位。 1、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考基层旅游单位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基层旅游单位岗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报考乡镇文化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报考基层社保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 2、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外市考生,须到我市所选择的县(区)现场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拔的考生,必须按我市自主招聘岗位与省上报考岗位相对应进行报名,不得交叉重复和跨对应岗位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聘用。 4、所有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拔的考生,准备近期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五、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我市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将依据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项目考试成绩,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选拔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我市设置岗位和选拔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含末尾成绩并列人员)。 (1)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还需进行面试。由县(区)人社局按岗位下达指标的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2)基层旅游单位岗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岗位不组织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3)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县(区)选拔指标的基础上,由县 (区)人社局负责,与报考该县(区)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外市考生成绩重新汇总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4)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的考生,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县(区)选拔指标的基础上,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对两个项目考生的考试成绩合并重新汇总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5)凡考试成绩已进入省上选拔岗位分数线的人员,如本人主动申请放弃录取,视为一并放弃我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对应岗位的选拔,均不予聘用。 2、公示、体检。 由各县(区)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县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区)分别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公示、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与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人社局审批。代课人员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公示、体检,填写聘用审批表,县(区)人社局复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审查。 各县(区)根据市人社局审核批准文件,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落实具体工作岗位。 七、聘用管理 1、所有拟招聘人员按所报考岗位进行安置。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纳入全额事业人员管理,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聘用后,按其招聘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市监察局 0939-8232144 市人社局 0939-8212799 业务咨询 0939-8219651
岗位
教师
乡镇
人员
招聘
考生
基层
指标
成绩
单位
人社
事业
事业单位
工作
服务
卫生
卫生院
学校
文科
服务中心
公司面试怎么自我介绍
少儿培训英语哪里好
深圳语文培训机构排名
面试中说自己的缺点
没有工作经验怎么面试
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学校区别
科目一试卷全部
计算机考研试卷用什么编程语言
招聘会面试自我介绍
如何拒绝公司的面试邀请
要注销帐号别人才能用吗
国内法学专业人才
消防案例分析2020真题答案
湖北省义务教育中学语文真题
太平石化招聘
聚龙股份招聘
莲香楼招聘
袋鼠式护理试卷及答案
长沙市芙蓉区中考艺术试卷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管培生面试
面试发什么照片好
广西南宁警官学校面试条件
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中心
遗传研究生就业
达内有没有就业险
法院考试考什么
广发社会招聘考试
酒业家笔试
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顺序
教育部对学费
湖州师范护理考研2017年真题
西宁市城东区联盟中国组织人事报
人事工作内容及职责打印
就业协议两方要付违约金吗
就业协议书档案接受地址
国企招聘团总支负责人笔试
郑雅教育
教育营感想
纽云教育口碑
从严治警教育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