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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肥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公示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安徽人事考试网快讯:2016年肥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6年8月1日(周一)。根据《2016年肥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依照笔试合成成绩,合成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
安徽人事考试网快讯:2016年肥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6年8月1日(周一)。根据《2016年肥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依照笔试合成成绩,合成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准考证号职位代码合成成绩备注
1201606011216401-英语62.5 
2201606011116401-英语60.92 
1201606011916402-地理54.56 
2201606012116402-地理53 
1201606012816403-生物54.14 
2201606012916403-生物53.28 
1201606020216404-科学53.46 
2201606020116404-科学50.38 
1201606020716405-音乐63.16 
2201606021416405-音乐51.92 
1201606021616407-音乐61.76 
2201606022116407-音乐56.08 
1201606030816409-学前教育62.5 
2201606031016409-学前教育60.9 
3201606031216409-学前教育59.98 
4201606030316409-学前教育59.88 
5201606030616409-学前教育58.96 
6201606030116409-学前教育58.08 
7201606031416409-学前教育55.8 
8201606030416409-学前教育54.92 
1201606032116410-教育学60.12 
2201606031716410-教育学58.72 
1201606040716411-心理学59.52 
2201606041616411-心理学57.18 
1201606041816412-美术53.7 
2201606042716412-美术50.08 
1201606050416413-普通话52.36 
2201606051116413-普通话50.18 
1201606051216414-舞蹈55.08 
2201606052316414-舞蹈52.72 
3201606051516414-舞蹈50.16 
1201606060216415-体育54.22 
2201606060616415-体育52.96 
1201606061316416-体育50.02 
1201606042816417-美术62.46 
1201606072016418-特殊教育B59.96 
2201606071516418-特殊教育B56.12 
3201606070116418-特殊教育B56.04 
4201606071416418-特殊教育B55.34 
5201606072116418-特殊教育B54.86 
6201606070616418-特殊教育B54.5 
7201606070216418-特殊教育B54.32 
8201606070316418-特殊教育B53.8 
9201606070416418-特殊教育B53.56 
10201606070716418-特殊教育B52.78 
11201606071716418-特殊教育B51.56 
12201606071216418-特殊教育B50.18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日(周一)上午08:30-11:30。 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 三、考生须知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 1.报名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2.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属非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6.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被确定为面试对象,交纳面试费,面试费每人80元。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7.凡在2016年8月1日(周一)上午11:30前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 西 县 教 育 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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