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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扶贫办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湖北省扶贫办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各市、州、县人社局、扶贫办:根据国务院领导和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务工,特别是在广东省务工人员与务工地的对

湖北省扶贫办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社局、扶贫办:
根据国务院领导和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务工,特别是在广东省务工人员与务工地的对接工作,确保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现"劳务输出脱贫一批"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现就开展全省建档立卡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对象及主要内容
此次调查统计的主要对象是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外出务工人员。调查统计的主要内容是: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2.外出务工基本信息。包括外出去向(分在广东省就业及其他地区就业两类情况分别统计)、就业单位、工种岗位、劳务收入等。
3.其他相关信息。包括是否经过技能培训、有何专业特长、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情况。
二、调查统计信息采集方式
调查统计以县(市、区)为主体,市(州)人社局、扶贫办汇总各县(市、区)数据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分别上报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各县(市、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入户采集并填报相关信息数据(见附件),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调查与填报工作。做好信息数据统计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精准扶贫,实现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地与劳务输入地精准对接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今年4月下旬,我省将就外出务工人员有关工作与广东省进行对接。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抓好工作落实。对在广东省就业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调查统计工作要在2016年4月18日前完成并上报,确保我省与广东省对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广东务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稳定增收、稳定脱贫;在其他地区就业务工的人员信息要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以备下一阶段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查询和相关工作开展。
(二)把握数据填报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完整。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数据采集要把所有农村建档立卡外出务工人员纳入调查统计范围,统计采取属地管理,由建档立卡外出务工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负责数据调查统计。信息数据统计要实现到村、到户、到人,确保数据信息采集全面、真实、准确。
(三)实行分工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调查统计工作的合力。市(州)人社局、扶贫办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转发至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督办落实。县(市、区)人社局负责信息数据采集与登记填报工作,县(市、区)扶贫办负责将登记人员基本情况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确保数据调查采集精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联系人:省人社厅李国俊,联系电话:18971563686,电子邮箱ncjyk2005@163.com;省扶贫办徐丹娅,联系电话:13387505621,电子邮箱:hbfppx2000@sina.com。
 


省人社厅 省扶贫办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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