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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是聚会、旅游、探亲访友和婚事操办的集中期,容易发生公款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和违规操办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四风"要求,确保风清气
"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是聚会、旅游、探亲访友和婚事操办的集中期,容易发生公款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和违规操办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四风"要求,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全市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大力弘扬屈原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崇廉拒腐,自觉养成良好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规定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过廉节。节日期间,坚决做到11个"严禁":严禁收送现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及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食品、土特产、花卉等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各种"带彩"娱乐活动;严禁值班值守不到位。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高密度、高频次的明察暗访活动,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动辄则咎;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加大对违纪单位和个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传导知止知畏、收敛收手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市纪委监察局将在"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5072012388   微信举报:关注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hsjwjc,点击"微举报"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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