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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文秘及法学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4.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跟班学习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递材料报名的方式进行。待通知笔试、面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3)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 (4)近期全身生活照片1张(彩色5寸)。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邮箱:hechianjian@163.com,并致电确认。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联系方式:河池市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河池市金城江区拥政路13号)。联系电话:2280998。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工作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选调职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池市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五)体检 通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班子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八)调动任职 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对拟调人员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期间未发生拟选调人员有不适合安监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韦锐,联系电话:2280998,传真:2112609,邮箱:hechianjian@163.com 附件:河池市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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