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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公安局招聘非编制协警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为进一步维护北流市的社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北流市公安局在编警力的不足,经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协警人员100名,充实到城区派出所协助民警开展公安业务工
为进一步维护北流市的社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北流市公安局在编警力的不足,经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协警人员100名,充实到城区派出所协助民警开展公安业务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㈠陵城派出所协警30名。其中:岗位①15名、岗位②15名。 ㈡松花派出所协警30名。其中:岗位①15名、岗位②15名。 ㈢陶瓷城派出所协警20名。其中:岗位①10名、岗位②10名。 ㈣大风门派出所协警10名。其中:岗位①5名、岗位②5名。 ㈤蟠龙派出所协警10名。其中:岗位①5名、岗位②5名。 二、招聘条件 ㈠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㈡身体健康; ㈢北流市常住人口(以户籍所在地为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0米以上。 ㈣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 三、招聘对象 岗位①面向退伍军人招聘;岗位②面向其他人员招聘。 四、报名 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㈡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㈢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大门口),电话6236745。 ㈣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4张; 4.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6.现为经市公安局批准聘用在城区五个派出所工作的临时人员,还需提交工作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六、面试 ㈠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现为经市公安局批准聘用在城区五个派出所工作的临时人员、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㈡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㈢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招聘公告中明确。 ㈣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㈤面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七、考核和体检 ㈠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㈡考核。考核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㈢体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八、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九、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不含社会保险费)1600元。 十、本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36734。 北流市公安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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