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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通告(人民警察)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和自愿放弃面试的人员,不再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 (二)地点:来宾市第二中学(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62号)运动场内。 三、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13″1≤13″4
1000≤4′25″≤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14″1≤14″4
800≤4′20″≤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法医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3项中有2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6530日上午7:15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到来宾市第二中学(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62号)运动场内报到并现场验证,7:30开始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因体能测评场地所在学校周边道路正在进行维修,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场地,体能测评当天提前出行以免耽误。 (七)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2-4225126 附件:来宾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来宾市公安局 201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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