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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池市供销合作社选调人员1人公告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2015年河池市供销合作社选调人员1人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市供销社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
2015年河池市供销合作社选调人员1人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市供销社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 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条件:科员不超过35周岁,副科级干部不超过40周岁,正科级干部不超过45周岁; 5.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熟悉计算机操作;中文、文秘、法学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 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 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跟班学习和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8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78号,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5)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面试面谈,确定考察对象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供销社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谈。由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适岗比选,按1:3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跟班学习、调动和任职 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跟班学习考察期间未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适合办公室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供销合作社咨询。联系电话:0778-2103395,邮箱:hccoop@126.com。 附件:1.市供销社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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