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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政发[2011]155号)精神,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研究,拟公开招聘自治区因公电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政发[2011]155号)精神,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研究,拟公开招聘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且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公开招聘4人,其中接案审核员2名、证件管理1名、系统管理员1名。
  具体专业要求:
  (一)接案审核员2名、证件管理员1名: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全日制大学英语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系统管理员1名: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全日制大学计算机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通过英语6级考试;熟悉网络、通信、计算机安全技术;具有2年以上网络管理工作经验。
  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
)上公布。
  2.报名方法
  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贴好近期免冠近期2寸彩照(见附表2),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本人情况,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或计算机等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7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过期恕不受理。
  4.报名地点
  请报考者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到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4号A107号房,联系人:宋兰、陈萌萌;联系电话:0771-5623592。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外办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笔试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4号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一楼大会议室(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需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和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的考生。
  (四)面试
  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需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识程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次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面试考官7人,由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外单位专家和政府人社部门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六、考核和体检、公示
  (一)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组织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二)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自治区外办党组研究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按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政发[2011]155号)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表一:公开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附表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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