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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一季度广西地球物理勘察院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广西地球物理勘察院为广西地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西地球物理勘察院为广西地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属于艰苦行业的实际情况,本单位2012年第一季度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用于通过直接面试招录的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人数要 求
地质4地质工程专业,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
物探7物探专业,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
采矿1矿物资源专业,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
选矿试验1矿物加工专业,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
探矿工程2探矿专业1人,机械专业1人,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
水文地质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专业,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
化探1化学探矿专业,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
矿山技术综合评价1经济管理相关专业,2010、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
野外基地工程造价及预决算1财务相关专业,2011届全日制本科,学士,有会计证
合计19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按照本单位招聘信息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为2天,即2012年2月2日~3日。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我单位劳动人事科(地址:柳州市荣军路317号,联系电话:0772-3127584)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交验后退回本人)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简历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两张。 3、报名时如实填写《广西地球物理勘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该19名用于艰苦行业常年野外作业的专业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录。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并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属本单位急需专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面试前30分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本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次日在广西地质矿产开发局网网站及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考官由本单位、主管部门、纪检部门组成。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官由本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本单位以外专家组成,本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考核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经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本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及本单位工作地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录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九、纪律要求 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在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的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考务咨询电话:0772-3127584 监 督 电 话 :0772-3127577 广西地球物理勘察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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