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2013年公开招聘“白鹭型”专业人才简章
发表于:2024-05-04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4日,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防城港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白鹭型"专业人才。根据《关于实施"白鹭英才计划"的暂行意见》(防办发〔2013〕1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全市计划招聘145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防城港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白鹭型"专业人才。根据《关于实施"白鹭英才计划"的暂行意见》(防办发〔2013〕1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全市计划招聘145名,其中市本级100名,县(市、区)45名[具体详见附件1:《防城港市2013年公开招聘"白鹭型"专业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7日至1995年6月7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3年6月7日起,可登录防城港市新闻网(http://www.fcgsnews.com)、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cgs.gov.cn)、防城港人才网(http://www.fcgrc.com.cn)、防城港党建网(http://www.fcgdj.com)等网络媒体,通过本简章附件查询《岗位需求信息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信息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 7日8:00至7月1日20:00期间可通过防城港党建网和防城港人才网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资格初审。在报名之日起,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如需改报考其它岗位的,须在2013年7月2日8:00-7月3日20:00期间提出改报申请,经再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招聘单位反馈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可在7月1日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打印《防城港市2013年公开招聘"白鹭型"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770-2818052 2818018)。 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3日8:00-7月13日12:00。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 (1)笔试 ①考试内容 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 ②考试时间 时间:拟定于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具体以在防城港党建网和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③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不限定开考比例。 ④成绩查询 考生在考试结束20天后,可登录防城港党建网和防城港人才网进行查询。 笔试成绩不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①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②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7天采取适当方式发布面试公告。 ③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具体包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在面试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④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3日-8月19日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发布面试公告并通知考生本人。 ⑤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在面试实施15天前报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5.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2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应当在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由招聘单位联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委托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察时间: 2013年9月10日前。 6.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选方案,报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防城港党建网和防城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研究,所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和聘用时间:2013年9月底前。 五、工资福利待遇 1."白鹭型"专业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3.与所在聘用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时享受住房公积金等生活福利待遇。 4."白鹭型"专业人才的休假,参照所在聘用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休假规定执行。 5.所招聘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现行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管理使用 1.招聘单位按照所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实行管理考核。 2.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招聘单位有编制,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报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可直接入编为事业单位人员。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70)2818052 2818018 监督电话:(0770)12380 中共防城港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3年6月7日起,可登录防城港市新闻网(http://www.fcgsnews.com)、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cgs.gov.cn)、防城港人才网(http://www.fcgrc.com.cn)、防城港党建网(http://www.fcgdj.com)等网络媒体,通过本简章附件查询《岗位需求信息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信息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2.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 7日8:00至7月1日20:00期间可通过防城港党建网和防城港人才网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资格初审。在报名之日起,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如需改报考其它岗位的,须在2013年7月2日8:00-7月3日20:00期间提出改报申请,经再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招聘单位反馈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可在7月1日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打印《防城港市2013年公开招聘"白鹭型"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770-2818052 2818018)。 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3日8:00-7月13日12:00。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 (1)笔试 ①考试内容 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 ②考试时间 时间:拟定于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具体以在防城港党建网和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③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不限定开考比例。 ④成绩查询 考生在考试结束20天后,可登录防城港党建网和防城港人才网进行查询。 笔试成绩不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①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②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7天采取适当方式发布面试公告。 ③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具体包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在面试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④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3日-8月19日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发布面试公告并通知考生本人。 ⑤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在面试实施15天前报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5.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2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应当在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由招聘单位联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委托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察时间: 2013年9月10日前。 6.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选方案,报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防城港党建网和防城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研究,所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和聘用时间:2013年9月底前。 五、工资福利待遇 1."白鹭型"专业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3.与所在聘用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时享受住房公积金等生活福利待遇。 4."白鹭型"专业人才的休假,参照所在聘用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休假规定执行。 5.所招聘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现行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管理使用 1.招聘单位按照所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实行管理考核。 2.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招聘单位有编制,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报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可直接入编为事业单位人员。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和引进"白鹭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70)2818052 2818018 监督电话:(0770)12380 中共防城港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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