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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为满足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以下简称"青秀山风景区")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南宁市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核准,青秀山风景区决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
为满足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以下简称"青秀山风景区")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南宁市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核准,青秀山风景区决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风景区2个直属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计划表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登记表》可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人才网(www.nnrc.com.cn)、青秀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站(qsgw.nanning.gov.cn)上的本招聘公告附件中复制、下载。报名材料(电子版)传送到青秀山风景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qxsrlj@126.com)。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本人证件照片);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三)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应聘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5日--11月5日。
   
三、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应聘的人数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按规定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青秀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南宁市凤岭南路6号。
   
笔试后,成绩及岗位排名将提供考生个人查询。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青秀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站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对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青秀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南宁市凤岭南路6号。
   
四、考核。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经青秀山风景区党工委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上述第四、五条规定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及入编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监督
   
(一)由青秀山风景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预防和处理各种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按规定应回避的情况,均须于事前主动提出回避,确保公开招聘的公正、公平。
    
咨询电话:0771-5560621、5304933(青秀山风景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71-5304755、5560629(青秀山风景区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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