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6年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辽宁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落实省委巡视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
辽宁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落实省委巡视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将"六型机关"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内容 通过专项治理,理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实际在岗人员底数,解决"吃空饷"问题,减轻财政压力,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经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审核,有实施条件的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市直各部门,铁东区、铁西区、辽河农垦管理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按本方案执行。双辽市、梨树县和伊通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实施。 (二)治理对象 1.编在人不在。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长期不上班的。具体包括:①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请假逾期不归的;②长期病(事)假不上班的;③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提前退养的;④经组织批准离岗学习,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上班的;⑤非经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不上班的。 2.无编用人。指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无编制人员的。具体包括:①无编人员享受有编人员待遇由财政开支的;②未经报批程序自聘人员的。 3.占编无人。指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不到岗冒领工资的。具体包括:①弄虚作假,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②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继续领取工资的。 4.其他违反人事管理和工资制度的。 三、方法步骤 按照类别、层次分别推进的原则,先各级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下同)后事业单位、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的顺序进行治理,依次对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进行治理。 第一阶段:8月17日至8月25日,集中对机关市管干部进行治理。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第二阶段:8月26日至9月10日,对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进行治理。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第三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由主管部门(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治理;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自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成立四平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见附件1),制定印发治理实施方案,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适时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也要召开动员会议,按照方案要求,规定治理时限,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层层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拿出有效解决办法,防止出现"老好人"现象,坚决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问题发生。 (二)信息核实。编制、财政部门重新核实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以及财政供养情况,并将核定数据分别报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两个办公室,同时提供给各部门(单位)。 (三)自查摸底。由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财政、编制部门提供的信息,先将在编在岗及财政供养问题治理公告、在编人员名单、工资名册、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而后每个层次都要对照在编人员名单、工资名册、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内部自查,进行信息比对,摸清底数。 (四)整改处理。各地各部门(单位)针对自查情况,要召开专题党委(党组)会议,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拿出具体治理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列入治理对象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故不上班的,要责令其立即到岗上班;无故不能到岗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辞退处理;对因病等原因长期请假不能到岗的,要按相关规定对其理由进行重新认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按政策扣减相应工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待遇。财政部门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切实做好离退人员生存认证,对仍然领取亡故、失踪人员退休金的予以追缴。 各个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将治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按阶段治理任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形成专项治理总结报告,按照阶段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市管干部、党群部门和铁东区、铁西区、辽河垦区以及红嘴和四平经开两个开发区报市委组织部,政府各部门报市人社局。 (五)督查核实。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各部门(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适时深入市直各部门(单位)进行核查,并抽查铁东和铁西两区、辽河垦区及开发区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名册与考勤登记表及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公示内容进行督查,受理群众举报,并将查办结果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 (六)责任追究。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及治理工作完成后,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病(事)假的,对相关责任人(如开具医疗证明的医生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当事人所取得的假期按旷工处理;对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审批病(事)假、福利假,致使工作人员长期不到岗的,或者领导干部本人不向组织报告,擅自因私脱岗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自查不认真、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书记(组长)的监督责任以及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组织、人社、编制、机关工委、财政等部门(单位)和铁东区、铁西区、辽河垦区、红嘴经开区、四平经开区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四平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全市治理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的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治理工作负总责,纪委(纪检组)书记(组长)负监督责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抓好落实。编制、财政部门要落实职能,核准人员编制工资信息,并及时提供给各部门(单位)。机关工委要积极参与,把治理工作同整肃机关纪律和作风紧密结合,形成治理合力。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主动作为,按阶段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复杂,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单位)在治理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组织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工作做细,动员要到位、情况要摸透、政策要讲清、尺度要一致,确保治理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六型机关"建设,针对本次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岗位编制、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严格考勤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强化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遏制问题反弹。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附件:1.四平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人员编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格式文本) 3.四平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4.四平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明细表 四平市委办公室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