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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优化人才结构,实现人才接续发展,根据吉林省《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抚松县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抚松
为优化人才结构,实现人才接续发展,根据吉林省《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抚松县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抚松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等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的抚松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等单位均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2012年抚松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12月21日至1976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处分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填写《2012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发送至邮箱fsxkszx@126.com。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8日;

  联系电话:0439-6257204。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抚松县考试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 11日9:00-17:00,资格审查地点为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照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现场缴费。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白山市考试中心统一核发考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 11日9:00-17:00;

  地点为: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栾世和,联系电话:0439-6257204。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能力;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4.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面试成绩分别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抚松工作必须满五年以上,违约者按合同规定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lbs.lss.gov.cn)、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9-6257206

  报名仲裁电话:白山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办公室:0439-3223991。

  监督举报电话:抚松县监察局0439-6230231。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抚松县委组织部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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