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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甘肃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和发展需要,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国土局工作人员2名; 国税局工作人员8名; 地税局工作
甘肃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和发展需要,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国土局工作人员2名;   国税局工作人员8名;   地税局工作人员20名;   工商分局工作人员2名;   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动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员60名;   交通协警10名;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1名、书记员1名。   二、招聘范围   全省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其中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可放宽到省外。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执法队员和交通协警的退伍军人可不受学历限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执法队员和交通协警的人员,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7.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设定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8月27日至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高新技术创新园一楼政务大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执法队员和交通协警的人员须现场进行视力和身高测试。   2.报名所需材料    (1)《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张贴同版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此表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zhtp.gov.cn/)下载。    (2)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时提供近期免冠两寸同版彩色照片3张;    (4)退伍军人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应聘国土资源局人员单独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上午9:30-11:30,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执法队员和交通协警的人员不参加笔试。   (三)体能测试   应聘执法队员和交通协警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在兰州高新区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   应聘执法队员和交通协警的人员按体能测试成绩、其他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相同职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应聘执法队员和交通协警的人员综合成绩以实际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时间:2016年9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体检合格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时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未参加面试人员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在兰州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经兰州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后,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被聘用为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按照兰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同岗位在编在岗人员标准确定,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2.被聘用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动产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的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享受同类人员的有关待遇。   3.其他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4.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焦有军、赵瑜   咨询电话:0931-5607590、5607592   举报信箱:lgxzzrs@163.com   举报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931-8552497 2017年甘肃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甘肃人事考试网                             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2日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附件2: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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