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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及下属单位编外用工招工6人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6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工计划及岗位条件招聘单位岗位招聘计划专业要求学历性别年 龄备注区水利局文印1不限大专及以上不限35周岁及以下能熟练操作Office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6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工计划及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招聘计划专业要求学历性别年 龄备注
区水利局文印1不限大专及以上不限35周岁及以下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需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文印1不限大专及以上不限35周岁及以下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需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区上浦闸管理局机修1不限高中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有电工或机修类上岗证书
区水利勘测设计院水工设计1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造价本科及以上不限35周岁及以下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设计工作经历
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水利工程管理1水利工程类大专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机电管理1不限高中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有电工或机修类上岗证书

  注:周岁计算时间统一至2017年9月20日:学历大专及以上(含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技校、职高等)。

  二、应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上虞区内户籍;

  (二)热爱水利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

  三、招工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周三)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峰山南路1000号大通物流院内靠右侧上虞区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指挥部二楼208会议室(公交车201、223路到疾控中心下,步行至疾控中心马路对面),联系电话:82212746,15158224734。

  3.报名者随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岗位条件有上岗证要求的,需提供计算机等级证书、电工机修上岗证操作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工作经历及社保证明。

  (二)考试

  1.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含3人),考试为直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只有1人,考试为直接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同时需结合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实际操作测试由招聘单位单独组织。

  3.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3人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

  证原件、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收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笔试、面试成绩等信息在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syrc.org)公告。

  (三)体检

  根据招工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只有1人符合资格条件报名的岗位,如面试成绩或实际操作不合格,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也不予以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四、其他

  (一)应试者一经录用,由用工单位与录用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录用人员工资按(虞人社〔2015〕155号)中相关工资标准执行。

  (二)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就业协议或

  聘用合同的,在与我局办理聘用手续之前,需提供与前单位的解约解聘证明文书,不能提供解约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如在事后发现有此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招工公告未尽事宜,由招工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212746。

  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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