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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稽查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10名,招聘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表2)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需要回避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5-26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涧西区黄河路1号)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进行个人人事代理人员需持个人人事代理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件。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洛阳市食品稽查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1)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审查后,缴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的最低比例为5: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相应核减该专业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1年12月30-31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5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含时事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处理和申论,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2年1月4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录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按拟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体检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中如遇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被确定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照市人事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 询 电 话:63932102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洛阳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附件).doc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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