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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招聘动物协检员16人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 经区五届人民政府第 30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增加聘请 16 名编外人员充实动物协检力量,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动物协检员,有



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 经区五届人民政府第 30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增加聘请 16 名编外人员充实动物协检力量,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动物协检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协检员16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学历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专业,其中:全

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优先选聘;

3、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以下,男女不限;

4、薪酬:每人每月2500元(含五险);

5、聘用期限:聘期1年。

6、工作岗位:增加聘请的动物协检员工作岗位分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报名者提供如下资料(1) 动物检疫协检员申

请表一式三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有关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个人简历一份。

2、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6日--2019年8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五楼542室。

(二)面试

经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后,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动物协检员。拟聘用动物协检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动物协检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同时要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到所安排的镇(街道办)兽医站工作。

四、工资待遇

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

本启事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5-4353828,联系人:李水和

附件:1、《增加聘请动物协检员岗位分配表》;

2、《 动物检疫协检员申请表》。

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5日

附件1:

增加聘请动物协检员岗位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拟增加聘请

动物协检员

备注

1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

2

江南街道办兽医站

2

3

八塘街道办兽医站

2

4

新塘镇兽医站

1

5

湛江镇兽医站

1

6

桥圩镇兽医站

1

7

东津镇兽医站

2

8

瓦塘镇兽医站

2

9

木格镇兽医站

2

10

木梓镇兽医站

1

合计

16

附件2:

动物检疫协检员申请表

备案编号:(本县行政区号+协检工作代码+4位数流水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学习专业

工作单位

职 务

住 址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协助检疫类别及所属条件

协检类别

所 属 条 件

□协助产地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在职在编但尚未取得官方兽医资格的人员;

□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

□取得《兽医师执业证》、《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乡村兽医登记证》之一的人员。

□协助屠宰检疫

□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职在编但尚未取得官方兽医资格的人员;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聘用且具有兽医或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畜禽屠宰加工企业中具有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或兽医、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个人意见

本人自愿承担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工作任务,并承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协检工作。如违反规定实施协检,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我单位 同志作为动物检疫协检员,协助本县官方兽医按照规定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该同志的劳动工资福利、报酬等仍由本单位负责。我单位承诺:支持 同志做好协助检疫相关工作,对其依照规定履行职责不干预。

(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意见

(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意见

(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水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意见

(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附交协检员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有关资格证等证明材料;2、各单位意见栏,根据具体需要填写。3、编号:由指定协检员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编号、填写。编号由"本县行政区号+协检工作代码+4位数流水号"组成。协检工作代码规则:仅协助产地检疫的代码为"1";仅协助屠宰检疫的代码为"2";全面协助各项检疫工作的代码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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