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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2014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合同制消防员50人,文职雇员15人。二、招聘条件(一)合同制消防员招聘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消防员50人,文职雇员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消防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合同制消防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26周岁,身高165cm以上,未婚,身体符合兵检合格条件,
  3、退伍军人、汽车驾驶员、电工、汽车维修人员以及熟悉计算机操作或有体育、文艺等特长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要求。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具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二)文职雇员招聘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18-26周岁,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1.65米以上,未婚,身体健康,中文、法律、财会、通信、文秘、档案管理专业或有文艺特长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要求。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1500-1700元,统一安排食宿,配发制服,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四、管理
  合同制消防员、男文职雇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部队营区集中居住,参加部队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实行轮值轮休,可按比例请假外出,每年10天公休假。
  女文职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按机关行政班执行,每年享受10天公休假(不含节假日)。
  五、分配去向
  合同制消防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兴宾区和各县(市)消防中队执勤。
  文职雇员在来宾市消防支队机关或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工作。
  六、合同期限
  合同每年一签。
  七、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报名处设在来宾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消防大队,应聘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求职简历及2张1寸彩色证件照到报名处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本人求职简历及近期数码相片发至邮箱lbxfslb@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2月16日
  联系电话: 13667822567唐参谋
  0772-4212588
  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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