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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事业单位招聘: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85”“211”工程院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优化我市干部队伍年龄、文化结构,储备人才,培养一支高素质、高层次的干部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
为优化我市干部队伍年龄、文化结构,储备人才,培养一支高素质、高层次的干部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2014年我市面向"985""211"工程院校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对象
  (一)招聘人数
  2014年公开招聘"985""211"工程院校优秀毕业生30名,统一调配安排到11个县(市、区)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广西区外 "985""211"工程所属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河池市。
  3.取得学士学位本科以上学历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者择业期内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计算时间以201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专业范围
  经济学类
  1.硕士研究生专业: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公共经济学;
  2.本科生专业: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经济与金融,农业经济,工业经济。
  环境科学类
  1.硕士研究生专业: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生态安全;
  2.本科生专业:环境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境科学,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
  植物生产及技术类
  1.硕士研究生专业: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农业生物技术,果树学,植保经济学;
  2.本科生专业: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烟草,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果树,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工商管理类
  1.硕士研究生专业: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2.本科生专业:旅游管理,企业管理。
  公共管理类
  1.硕士研究生专业: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硕士;
  2.本科生专业: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类
  1.硕士研究生专业: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农业推广;
  2.本科生专业: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推广,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土建类
  1.硕士研究生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
  2.本科生专业:城市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城镇建设。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双向选择"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1.毕业生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考核办法在面试前另行发布。
  四、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后,连同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一并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电子照片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hc2558785@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
  2.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我市将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反馈到报考人员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
  3.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接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后,报考人员应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报名纸质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各1份);(3)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免冠1寸正面半身照3张;(4)个人承诺书原件1份。
  以上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路A88号);邮政编码:547000;联系电话:0778-2558785,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市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出现不报送资格复审材料或报送材料时间超时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
  五、聘用管理
  1.原则上,确定为聘用人选后,201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2.确定为聘用人选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毕业生专业特长,统一调配安排。
  3.聘用后,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聘用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河池市委组织办公室0778-2307769
  河池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8-2558785
  附件:1.报名登记表.xls(样表)
  2.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doc
  3.择业期内毕业生个人承诺书.doc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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