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免笔试部分)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定于2013年7月组织开展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6名。为确保这次公开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定于2013年7月组织开展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6名。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013年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部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9:00-下午5:00。地点:崇左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崇左市友谊大道)。
2、分散报名时间:2013年6月22日-6月25日。分散报名期间请到招聘单位报名。
(三)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办法。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的可以1: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面试人员名单及其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对不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其本人。
2、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规则。面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4、面试试题命制。面试试题由市人社局商有关单位命制。
5、面试考官。面试考官成员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组成,采取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考场。
6、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7月31日前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予以取消资格。
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7、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办法。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专业知识考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被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查。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
3、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小组成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考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聘用前统一在崇左人事考试网(chongzuo.gxpta.com.cn)、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崇左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负责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公务员考试。
五、其他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71-7968356 监督电话:0771-7968331
附件:2013年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部分).xls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8日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013年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部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9:00-下午5:00。地点:崇左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崇左市友谊大道)。
2、分散报名时间:2013年6月22日-6月25日。分散报名期间请到招聘单位报名。
(三)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办法。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的可以1: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面试人员名单及其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对不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其本人。
2、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规则。面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4、面试试题命制。面试试题由市人社局商有关单位命制。
5、面试考官。面试考官成员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组成,采取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考场。
6、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7月31日前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予以取消资格。
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7、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办法。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专业知识考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被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查。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
3、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小组成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考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聘用前统一在崇左人事考试网(chongzuo.gxpta.com.cn)、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崇左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负责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公务员考试。
五、其他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71-7968356 监督电话:0771-7968331
附件:2013年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部分).xls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8日
招聘
人员
单位
工作
考核
招聘单位
资格
事业
岗位
事业单位
材料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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