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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研究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我单位集科研、中试、医疗、教学为一体、直属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承担着自治区中、壮、瑶医(草)药等濒危植物的挖掘整理、咨询、调查、开发以及国家、自治区课题、新产品研究、社区卫生医疗、保
我单位集科研、中试、医疗、教学为一体、直属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承担着自治区中、壮、瑶医(草)药等濒危植物的挖掘整理、咨询、调查、开发以及国家、自治区课题、新产品研究、社区卫生医疗、保健服务等技术、服务性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科研、医疗工作需要,报经自治区编委批准编制使用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公开招聘计划,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共13名。具体见下表:
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人数
重点实验室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药物分析、药物化学2
中药所同上生药学、植物学、植物分类学2
化学所同上天然药物化学、植物化学、有机化学2
药理所同上药理学、药学、生理学2
门诊部同上中、西医临床、口腔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4
实验厂同上营销、企业管理、销售管理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道德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要求及科研能力。 (五)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六)年龄不超过28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至3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我院网站www.gicmp.com、广西卫生信息网、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20121120日至1128日(不含节假日),过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5874430 联系人:苏老师 邮编:530022 Email: zyyyrsk@163.com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下载附件:《广西中医药研究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后发至邮箱zyyyrsk@163.com。邮件名及表格名统一为XXX(姓名)应聘报名表,恕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二)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英语、计算机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必须真实完整。 (三)报考岗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认真填写、信息不全、有误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二)由本单位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组人员构成 1.笔试命题由相关专家负责。 2.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7名成员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笔试 1.开考比例:本科生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笔试。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笔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才能开考。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3.分值:笔试总分为100分(公共知识测试占30%;专业知识测试占70%)。 4.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我院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5.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将会在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页(http://www.gicmp.com/)内公布。 (三)面试 1.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十二条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开考。 3.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公布。 5.面试成绩的名单将会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页(http://www.gicmp.com/)内公布。 6.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我院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半小时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考生的交通、住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综合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自律意识等情况,考核中发现有违法、违纪,以及群众评价比较低的人员将不予录取。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合格人员须到研究院指定的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身体状况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公示 体检结果明确合格后,经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在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发布在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页http://www.gicmp.com/。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照本年度招聘计划报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批复,办理有关的聘用协议签订、合同签订、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待遇 聘用人员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入编手续尚未办好之前,聘用人员享受单位同职务人员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 十一、监督电话 0771-5830010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20-1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874430;联系人:苏老师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 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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