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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一)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选调生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5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李红华等7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2年6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南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南宁市新民路65号),可乘坐14、17、38、62路公交车到新民公园路口站下车,或乘坐7、23、37、57、71、73、74、87、101、201、609路公交车到民主新民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职位的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6月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58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下车,或乘坐804路公交车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步行至南宁市委党校。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自愿放弃面试,决定取消宾阳县乡镇机关综合职位一(职位代码A05)招录计划;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马山县永州镇机关综合职位(职位代码A12)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2012年6月12日上午7:20
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南宁市新民路65号)。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9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约260元/人。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池明亮0771-2842357 13877137883

附件:1. 南宁市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南宁市2012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汇总表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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